穿城

2010/2/8
Byebye,霍尔顿

分享一年前的拙文 ,当然原来第一句可以删掉了(提起塞林格,人们的第一个反应是,他还活着呢吗?) byebye,霍尔顿,byebye,老菲比。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霍尔顿》    


    88岁的塞林格,已经隐居了50年。“我要用我挣的钱在某个地方为自己建造一间小屋,并将在那里度过余生。我要把它建在林边,而不是建在森林深处,因为我想让它永远阳光灿烂。我只吃自制的食品,以后,如果我想结婚或是恋爱什么的,我找一个也是聋哑人的美丽姑娘并跟她结婚。她得到我的小屋来和我住在一起,如果她想跟我说话,她就得像其他人那样把它写在该死的纸上。”我猜霍尔顿的这段话启发了披头士写出“挪威的森林”,不管怎样,成名后的塞林格就照那个方式生活下去了。
    
    读者大多是通过《麦田里的守望者》认识塞林格的,而塞林格更是写短篇小说的高手,他的短篇小说被认为是“表现出一种老道的艺术均衡感”。《九故事》是塞林格自选的短篇小说集,在1953年他将自己发表的故事收集成册时,他只选了曾经发表过的20多个短篇中的9个,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显出炉火纯青。而精神世界,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延续。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长大了,霍尔顿的童年,女版的霍尔顿。
    
    《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在美国有的地方成为禁书,但渐渐地,先锋文学被中产阶级一代代地消化,叛逆的孩子长大了,发现自己长成了自己父母那样的人,但至少,不会再禁止自己的孩子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了。这本书至今在美国每年还有25万左右的销量。后来这本书到了中国,有许多中国青年觉得自己对塞林格要比对任何中国作家更为亲近。其主人公霍尔顿心目中的世界有两种:一种是每个人都要身处其中的庸俗、丑陋的世界,一种是他在妹妹老菲必等人身旁所能感受到的纯洁,真诚的世界。霍尔顿瞧不上前者,却又不得不在其中厮混,于是他采取玩世不恭的态度——取笑一切的假正经,或着怜悯妥协的态度,书中的一句话,后来成了很多人的座右铭:“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在《九故事》的几个短篇中,都有小孩的形象,他们固执而天真地守着一个自己的幻想小世界,比大人更透彻,更易受伤,但同时更寂寞。《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中的小女孩认真地和她幻想出来的伴儿玩耍,这在现实世界里要被认定是精神分裂症的征兆,与之形成反衬的,是成人毫无想象力,苍白,幻灭的世界。在《特迪》中,特迪一言道破“父母不能像孩子一样爱我们,除非他们要改变我们。”他们年龄很小,却很早慧,用自闭和空想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个庸俗、怪诞、充满功利主义的世界的疏远,常常暗示自己将从这个世界退出。
    
    霍尔顿看不惯世道,想遁迹世外,装作一个聋哑人。塞林格成名后不久,就隐居到新罕布什尔的乡间,在河边买了九十多英亩土地,只在山顶修筑一座小屋,周围种了许多树木,外面栏了一道6英尺半高的通电的电网,上面装有警报器,他从不接见登门造访的人,也谢绝一切形式的媒体采访。塞林格遁于世外,也是那种“父母于子女有恩论”的反对者,当他听说女儿怀孕的时候,他只说“你怎么可以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来?”他女儿后来写了一本未经父亲授权的《我的父亲塞林格》,谈到他父亲如何乖戾。塞林格有过一个比他小35岁的情人,可惜她不是聋哑人,她后来也写了本书,叫《 我曾是塞林格的情人》。想必一个60岁的人,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恋着儿童世界挺不招人待见的。也体现了那种典型的犹太人之间的关系,一旦感到愿望与现实有差距,就出走到背叛的极端。
    
    
    出版物很少,版本很多
    
    塞林格是个产量低,律己极严的作家,他认可的出版物只有四本。除了1951年发表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外,另外就只有《九故事》、《弗兰妮与祖伊》和《木匠们,把房梁抬高与西摩小传》,后两本分别是两个中篇小说的组合。
    
    1987年,中国出版过《九故事》,用了九个当时还在社科院念研究生的人来翻译,1992年浙江文艺出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一并收录了《九故事》和《木匠们,把房梁抬高》,一个小说家的作品由这么多人翻译,对喜欢他的中国读者来说,实在是个令人头疼的事情。2003年,浙江文艺再版《九故事》,请李文俊和何上峰合译,今年版权到期后,又由九久读书人公司购入,这次他们和人文社合作出版的《九故事》,用的就是做过修订的李何合译的版本。而《西摩小传》是第一次翻译,写作的时候塞林格已遁入东方禅的世界,在这篇小说了打了很多禅语,也被认为是他最难翻译的一部作品。据说在澳大利亚读博士的译者丁骏女士,不得不先去参禅,再来翻译。
    
    关于塞林格的小说,留下很多翻译的争议。以《九故事》中的《For Esmé - With Love and Squalor》为例,以前的老版本叫《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与凄楚》,习惯了这个名字的读者,看到新版本中的《为埃斯米而作:既有爱也有污秽凄苦》不禁扼腕。不仅就发音而言,“爱斯美”更接近Esmé原本的法语发音,Esmé恰巧是塞林格塑造的众多令人印象深刻且惹人恋爱的人物形象之一,是个说话真诚又有分寸的贵族小女孩,父亲在战场牺牲了,她戴着父亲的大手表参加教堂唱诗班的排练。遇到“我”,一个据说会写小说美国士兵,她请求他为她写一个故事,“要污秽的,能打动人的。”责任编辑解释说Squalor这个词,严格说含有那样的意思,作者可能也想批判这个世界的肮脏。但是否适合一个13岁小女孩之口呢?又是否值得为这个并非绝对严谨的“学术正确”,而丧失诗意呢?这都是值得讨论的地方。
    
    比这些更严重的是,是价值观上的差异造成的误差。塞林格笔下的男主人公,都是顺着霍尔顿的模子长大的。憎恶假模假式,随着长大,与现实世界裂痕越来越大,被空虚感渗透,如果说他们和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有什么不同,是他们太早慧也太敏感,精神苦闷,但拒绝报复这个社会,也不会像个愤青儿一样整日抱怨,但不乏沉默的勇气。在《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里,西摩去海边游泳,和旅馆里认识的一个小姑娘调情,逗人家说海里有“香蕉鱼”,临走还吻了吻她的脚心,然后他回到旅馆,最后一句写到他走到床坐下,望望自己的老婆,瞄准好,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他右侧的太阳穴。”曾经有个中译者,无法理解霍尔顿式的精神世界,以为原版书印错了,把原文中的his自做聪明译做“她”,看着似乎挺合理——西摩似乎有暴力倾向,而他老婆特唠叨。有的读者看完,说,“哇,西摩好酷”。及到第二版,经过更订,句子和原文中的his一致,也就是说,西摩最后是毫无征兆地自杀了。这是塞林格短篇小说特别酷的地方,往往在最后一段完全打破之前看似日常且琐碎的生活描写。译者一双翻云覆雨手,一个字,整错一条人命,精神境界也大相径庭。在塞林格的小说世界里,你不一定要去创造最大价值回报社会,更不用追求人生价值,有的东方人看着,骨子里一种很古远的记忆被唤醒---塞林格有点禅大师的味道。
    
    《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也是塞林格创作中第一次涉及神童家族格拉斯七兄妹。在他后来的创作中,格拉斯七兄妹是他主要作品的主人公。格拉斯家族是塞林格虚构出来的一个富裕的上中层犹太家庭,格拉斯家族七兄妹个个都是具有异常天赋的神童,西摩是老大,比最小的妹妹弗兰妮年长十八岁。《弗兰妮与祖伊》和《木匠,把房梁抬高和西摩小传》,就是讲述格拉斯家族这几个孩子的故事。《弗兰妮》里,讲弗兰妮和名牌大学男友约会,受不了他的高谈阔论,自我中心,虚伪自私,她一方面看出她所生活的世界里一切都腐朽丑恶,但另一方面尝试自己找到出口,成为这个世界中一个有机部分,最后实在太拧巴了,晕倒在洗手间里。《祖伊》则是祖伊和母亲谈关于弗兰妮的事情。而《西摩小传》则是几个兄弟姐妹回忆西摩,记忆的拼贴中,他是一个圣人般的人物,头脑最清醒,意志最坚定,相信基督科学教的塞林格相信,每个人自身的存在都具有神性。霍尔顿们表面上看上去游手好闲,但他们活得很深刻,也很真实,没什么野心,惟一的问题是,对这个世界来说,他们过于善良,像孩子一样脆弱,渐渐被崇尚施工精神的现代世界淘汰下来。

苌苌 @ 11:21:04 | Comment[4]

2010/1/4
新年好

1,之所以喜爱《阿凡达》是因为某些方面它和阿尔法星挺像的。“只要我手握金属球睡着,就会回到阿尔法星。那些梦境无比清晰,以至渐渐地我分不清到底梦中的那个世界是真实的,还是我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个梦。”一个阿尔法星人,可能会看到潘多拉星那个瑰丽的天然泳池时微微地叹息。

2,那天困得我没洗脸,以背跃式跳到床上,挨着枕头就着了。临睡前,听林小曦送我她灌录的CD,尚未听完就沉入梦乡,梦见和三个和尚一起搭火车。我的相机从火车上掉下去了,心里觉得特别惋惜。。。醒来的一瞬间恍范了,经过半秒旋转的恍惚才回来,怀着感激迎接这个明亮的清晨。

3,“我上午起来写作,改掉了先看报纸的习惯,因为看完你会很生气。”采访朱天文时她说的话,夏天至今越来越感同身受,尤其这下半年的新闻。大晌午看报纸,先哭一鼻子。人说你怎么回事啊,我说我什么都没去想,只是眼泪控制不住地滴下来。今年就不要订报纸了吧?可又担心令自己缺乏现实感。

4,邻居阿姨拿来两罐她做的重庆味儿的酱豆腐,“我看到你的车停在楼下,知道你回来了。你妈妈不让我给你,说你吃了上火,你别跟你妈说啊。”一年年过去了,酱豆腐还是那个味道。

5,抄书:“在一个寻求宁静经常遭到挫败的世界里,人们不得不把希望放在幻想的力量上。文艺作品会立刻巩固和升华想象力,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受益,而且是对于痛苦和不公的一种替代性补偿。艺术使人相信,在地球上有那么一块地方,或者是每一个国度有那么一块地方是常绿的。就像安德鲁·马韦尔诗句里描写的那样:绿色的阴凉处有着绿色的思想。”

6,“人自由的时候是当他生活在充满生机的祖国之时,而不是他漂泊流浪之时。”greil marcus引用D H Lawrence,来讲猫王唱的是什么。看Marcus写的《神秘列车》,同时在听刚收到的10张CD,就那么不以为意地在音响里放,直到听到一支曲子很好听,我留意了一下封面,而这首曲子正是叫《神秘列车》。专辑是Weathertunes的《Beam me in》。

苌苌 @ 23:59:46 | Comment[7]

2009/12/16
三枪

视觉真好。看不出是数字拍的,估计背后在调色上下了大功夫。色调其实比他以往电影都讲究。服装是大俗而大雅,使用那么艳俗的颜色,是差之一毫错之千里的事,色觉上稍有偏差就成春晚了。孙红雷的uniform,那样的钴蓝色用在素旧的调子上,功力深厚的服装师才能想到这样的搭配。我以前只在一张古画儿里看到过,一张元代还是明代的宫闱画,宫女的衣服上突然出现了一种鲜蓝欲滴的配色,想是画家发现了某种矿石做的颜料,当作一个秘技来秀。画师本人可能都没想到,很多年代过去了,画褪色变得越来越黯淡,而这蓝色却依然鲜艳,这种对比给人视觉上的刺激我又从孙的服装上感受到了。

至于小沈,本来他在电视台的成功,完全符合阿城老师分析赵本山的——具有巫性,阿城说当赵戴起他那小帽子,一瘸一拐地走的时候,相当于巫师开始跳大神。巫师舞蹈的重点,是要把观者带入一种催眠状态,这之后,他无论说什么毫无意义的话,你都会觉得特别好笑。小沈阳的开关就在他的蝴蝶结和拖长往上转的音调里,至少他具有这方面的伟大天赋,不是每个二人转的表演者都能把频率调到大多数人都能接受到的位置上。我想赵本山和张艺谋对此是心知肚明的。在舞台上,给他捧哏的演员是和他在一个频率里的,但是在电影里,当和演技派的真正的演员演对手戏的时候,他发出的频率好像被干扰了。结果这回大多数人没被催眠到,就真去琢磨台词了。

剧情还好,紧张有余,也不觉得枯燥。这电影和前一阵的贱片有本质的区别,你换一别人试试,他拍不出来。俗是大俗大雅的俗,不算恶俗。阎妮儿的表演和服装我觉得都很棒,我的确不是武林外的粉儿。它有情感内核,虽然有点cliche。文艺中青年可能不会满足于此,总是对大导有很多期待,但是人凭什么要回回都奔你们的期待而去啊?我拍一小品玩玩成不成啊?谁说的一定要用国际明星啊?要么就得非职业演员?我取另外一个生态成不成啊?我觉得他决定把他的舞台给二人转演员也是个挺了不起的尝试。或者人们喜欢与经济利益挂勾来分析这电影,但仅仅经济利益不足以分析它。老谋子跳出了很多框框,但是很多观众却把自己框住了。是不是进电影院的观众自己太心浮气盛了。因为当你老早知道了演员的名单,知道了执行导演的名字,就应该对会看到什么有个大概的估计了,不知道大家都还在期待什么,以致如此失落。我猜他经历了一个很快乐的拍摄过程,现在在争议中仍然快乐着,因为他对很多你以为他会care的东西已经不care了。

苌苌 @ 22:42:08 | Comment[12]

2009/12/9
俺的小机场

听着My Little Airport 的新专辑《介乎法国和旺角的诗意》

写《介乎法国螃蟹和旺角咖喱的诗意》。。。

苌苌 @ 22:02:39 | Comment[0]

2009/12/3
Inglourious Basterds

尽管有的血腥场面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其实我捂住耳朵不太敢看),但昆汀的这个片拍的很保守,怎么说呢,因为他运用了《pulp fiction》里所有令他一鸣惊人的元素。基本就是《pulp fiction》的40年代版,换了个时间,换了故事,但是语言是一样的。没问题,为什么一定要求变呢,你现在能把以前自己能做好的事情做好已经不容易啦,对一些导演来说。比较遗憾的是,给人的好感和刺激比《低俗小说》稀疏,我说不清楚为什么。昆汀对流行音乐是有很好的趣味的,但是在40年代版里施展不出来。(健崔纠正我,当身着红裙的女主角从楼梯上往下啊走的时候,配的是david bowie的歌曲)“纳粹狙击英雄”看着眼熟么,嗯,没错,是演《再见,列宁》的演员Daniel Brühl,甭管东德西德,反正只要是德国人的事你就得抗。觉得演的最好的是Christoph Waltz演的landa。

昆汀经典的路数:1,反好莱坞经典的情节,比如有些场景有些人,观众是没有心理准备看到他的死亡的——被好莱坞惯的,但昆汀不管这一套。2,说教,brad pitt就像当年的samuel Jackson似的,说话一套一套的,但这方面他演的没有后者好。还有矛盾的并置,比如第一章节,纳粹很残忍,第二章节,反纳粹的也很残忍。尤其pitt嘴里大呼人性的时候,用最没人性的方法杀人,太讽刺了。比如那个对电影如数家珍的小伙子,他又是纳粹的英雄狙击手。里面这样矛盾的并置有很多。还有大喘气,如果说我党的电影里,好人死的时候,总要大喘气,摸出一块钱交党费,昆汀的电影里,死的人也爱大喘气,翻个身,掏枪,把杀他的人杀死再死。看到后来,我喃喃地说,希望看到昆汀改变历史——总之他会让我有这样的期望,果然啊,他把历史改变了。

苌苌 @ 11:26:49 | Comment[2]

2009/11/20
被禁锢的皇后

看了个展览

其实是这么回事儿

苌苌 @ 0:25:43 | Comment[1]

2009/11/18
微:春风化雨

1,WBM说:marriage is institution,我想可以引申,任何目标的周围都有一个institution,当你追寻一个具体的目标时,就不自觉地把自己置于某种institution中了。有方向没目的的生活才是王道。就好像一个粒子,当你注意它时,它固定在一个点,当你不注意它时,它可以在任何地方。那也是你最大的自由。

2,《春风化雨》里,回答不懂诗歌/艺术的人的提问:

我们读诗,并非因为它的灵巧。

我们读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

而人类充满了热情

医生、律师这些都是高尚的职业,是维生的必需条件,

但是诗,充满美丽,浪漫,爱,这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

3,Zu,作为朋友的独特品质是与他人相处时的忍耐性,她一直保持自己的尊严。她对生活有一种既严肃又实际的态度。每一件事情,无论是邪恶与纯洁,正确与糟糕,她总能清楚地做出判断。

4,有几个同龄朋友,在我眼里都是做大事的人,打电话给我,以一种靡靡之声说,“其实,我很颓废,我真的很颓废。。。”不能琢磨,一琢磨,很崩溃。他们,是在和我找认同么?

6,她从没说过爱他,但会穿着B.Wing的I will love you till you die的T恤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苌苌 @ 12:40:42 | Comment[4]

2009/11/17
GQ

傍晚回城的时候,路上堵的一塌糊涂,交通管制,奥巴马咋专挑高峰时间活动给北京人民添堵。

晚上花了好几个小时才看完新出的GQ中文版,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本来养成了习惯,把杂志上看到的好文章剪下来搜集,但这期还没发裁,好文章一篇接着一篇的。CondeNast集团的杂志的中文版都是从创刊号开始看,或者仅仅因为有认识的人在那里工作,因此就比时尚集团的同类杂志亲近了几分,但我觉得还是有些我现在无法用言语表明的气质的不同吸引着我,或者说,人文气更浓一些?《14天普罗旺斯徒步》,或者写姜文的《一个人往往被为达到目的而付出的努力所干掉》,无论是一句犀利的“他曾经想让电影直接取得文学功能和迷药作用。”还是细致的观察“他说这话时你明显能闻到沮丧的气味,这种沮丧明显来自他不愿意让自己变得琐碎,肤浅和钻营,以致似乎需要别人提醒。”——我真希望是我写的(看到好句子时仍有这样的占有欲)。《柏林苍穹下》《怪叔叔研习营》,仙儿骑扫把可真是。。。成都特警的专题也好看,当然还有dita von teese,那天朋友在北京看她的演出后,向我描述她出场满场时钟仿佛静止的那种震撼,底下本都是些觉得自己见惯大场面的人。她在专访里说“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我获得最多掌声的时候,是我非常享受当下,在轻松里带点幽默感,而非心里不断想着怎么做才性感。”但我想她成功是因为玛丽莲·梦露之后,就没有人如此肉感的同时,且,很优雅了。

苌苌 @ 23:08:56 | Comment[6]

2009/11/15
2012

昨晚去看了《2012》,11点的电影院,人乌泱乌泱的,400人的厅都坐满了。尤里用声音让宾利开动的时候,观众都哗哗鼓掌。其它时候估计都在看着那些地狱般的场景倒吸冷气了。这种片里,英雄都是到了危险的临界点化险为夷,这已经是常识,这次是越过临界点到了负一负二度的劲儿,再转危为安,桥段尽管clichy但也非常紧张。不看不知道,是一黑人片,深肤色在片中超出文明的比例,就连卢燕也擦上深色粉底演一藏族大妈。人说兴奋地这片是夸中国的,可我怎么觉得味道怪怪的,对不起,是不是我想多了。导演除了只知道把灾难片推到极致以外,好像是受迫于表达更深刻的东西,然其对生命也没什么深刻认识,猛劲地上人道主义,真是缺什么补什么以致有点钻牛角尖,遮蔽了很多更值得展开的角度。

这礼拜还看了一套BBC的纪录片《POWER OF ART》,由艺评家simon schama撰稿,主持。刚看了讲卡拉瓦乔,伦勃朗和贝尼尼的部分,完全是个精简的学习美术史的过程,非常好,已经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

苌苌 @ 16:25:32 | Commen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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