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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句开始

汪丁丁=文 2003年9月29日19:19

    

    我整理电脑里的文件,把它们分类转移到三个各自储量为40G的移动硬盘里去,偶然发现了上百部中文小说。第二天清晨,还是出于偶然,我决定“翻阅”这些小说的第一节,并且只根据每一小说的第一节的第一句来判断这部作品是否值得阅读。
    还是让我举几个“第一句”的例子吧(引文后面是书名)——我答应只举9个例子:(1)“一件不可告人的事被说出去会怎么样呢?”——《阜外大街》;(2)“黄昏的时候,我在自家阳台上享受着夕阳苍白无力的光芒的抚摸。”——《杭州女人》;(3)“黄苏子生下的那天,他父亲正坐在医院的走廊上读苏轼的词。”——《在我的开始是我的结束》;(4)“事后,丁洁记得非常清楚,12月18号下午,她亲自驾驶那辆大奥迪车,送父亲去来凤山庄参加那个高级别的聚会,应该说,当时一切正常,无论怎么回想,也找不到任何迹象表明那天会出事。”——《大雪无痕》;(5)“省人民检察院特级侦察员丁钩儿搭乘一辆拉煤的解放牌卡车到市郊的罗山煤矿进行一项特别调查。”——《酒神》;(6)“沈若鱼和母亲自南方旅游归来时,晒得像一段黑檀木。”——《红处方》;(7)“癌症楼也叫做13号楼。”——《癌症楼》;(8)“从三个月前的六月初开始,每当月经来的前后,木之内冬子就感到异常。”——《红》;(9)“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
    上面的例子在被引用时,只取标号。从书名和作者名判断,例(1)是典型的网络写作,句子短,但吸引人。网上写手,有十分出色的,但只靠网上写作而成名的,很少。例(2)和例(4)是缺乏想象力的写作的典型。(4)比(2)更糟糕,连断句的能力都显得不足。例(3)出自一位著名作家,却包含着语病——“那天”与“正坐在医院的走廊上”。首先,坐在走廊“里”,而不应当是“上”;其次,那个“天”字与那个“正”字不相容,因为难以想象一个人会整整一天都坐在走廊里。但如果你浏览名家作品,你会发现,许多名家作品之有名,不在于语法,而在于内容。例(5)和例(6)也出自名家手笔,前者已经摆出了写刑侦小说的架式,后者则显出恬淡简洁的文字修养。最后三个例子,出自名家小说的中译本,(7)是索尔仁尼琴写的,(8)是渡边纯一写的,(9)是马尔克斯写的,据说是过去十年国内作者最喜欢模仿的开篇句。这三个开篇的句子,各具创意。我尤其喜欢(7),文字简洁,含义复杂,而且翻译成中文又有视觉的冲击力——与拼音文字十分不同,今天,语言学的脑呈像研究表明,象形文字不仅引发听觉的表象,而且引发视觉的表象。
    在我保持最密切联系的几位朋友中,有一位早年是诗人、作家和画家并且现在是企业家。他曾经告诉我,对于完美主义者来说,最痛苦的工作,是开篇第一句的写作。据说普鲁斯特为《追忆似水年华》写过十六种开篇的方式,可见第一句之艰难。这与我个人的经验完全相符,而且,我要补充说,第二项痛苦的工作,是结尾最后一句的写作,记住,仅对完美主义者而言。
    我们通常不在乎最后一句的写作,理由很简单,要说的,都已经说了,自然而然,打住就可以了。所以,我强调“完美主义”。对于完美而言,没有任何作品是把“要说的”都说完了的。首先,假如我们读一篇作品,居然把它要说的都“说完了”,我们的感觉是怎样的呢?八九不离十,那种感觉可以叫做“味同嚼蜡”。一篇令人难忘的作品,几乎可以肯定是在读完之后“余音绕梁”,日久而弥新,似有无穷可回味之处。
    其次,大多数已知的语言体系,与带有两个演算符号的逻辑体系相比,都更为复杂,故而,根据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必定包含着无法在语言体系之内判定其正确或错误的陈述。根据我个人的体会,令人难忘的作品的特征之一,就是作品的结尾往往意味着这类神秘的无法说出来的“陈述”。无法说出来,是因为说出来的都不是。故而完美主义者痛苦地追求的,是结尾处那句意味深长的、无法说出来的“感觉”——真正的艺术首先是一种感觉,它拒绝分析,典型如烹调,它的艺术境界在于吃了之后的感觉,而不在于吃的感觉,也因此,使用味精是违反烹调之艺术准则的。
    按照我目前对文字的感觉,一篇文章,一首诗,或者一个故事,它的最后一句最好是“空白”,让无限可能性来充实它。不过,作者必须设法引出这最后一句来。这当然是很难的,因为它应当是空白,所以就只能被铺垫出来,被意味、被隐谕、被不留痕迹地空出来。
    继续讨论第一句的意义。我手边有一卷刚刚出版的《大作家史努比》,大约在十三年前,我初次翻阅“花生豆”的时候,我就迷上了舒尔茨的漫画。尤其是小狗史努比的主人——查理·布朗,全世界最著名的悲观主义者,从外表到思想,简直就是另一个我。当然,我也很喜欢莱纳斯。他才华横溢,让我总能意识到我自己智慧的限度。露西是花生豆人物里最颐指气使的一位,但她常常扮演配角,我认定如此,我觉得舒尔茨之所以需要这个角色,是因为尖刻言词更好地衬托出莱纳斯、布朗、史努比以及其他孩子的性情与智慧。
    史努比开始创作的时候,它写出的第一句话是:“那是一个漆黑的暴风骤雨之夜”。然后,经过艰苦的努力和露西的冷嘲热讽,它把这句话改写成为:“有些夜晚漆黑一片,有些夜晚风雨交加”。接着第一句话,史努比写道:“突然,一声枪响!”……“然后又是一声枪响!又一声枪响!然后一声接一声。”……“一堆枪响,完了。”
    笑出眼泪,然后,我赞不绝口,史努比写了这样一个出色的句子:“当他伸手去碰她的手时,她叹了口气。”在美国境内销量累计高达5亿册的女作家斯蒂尔,在她为这本书配的评论里这样描写她自己的创作过程:“……我要花一年的时间写提纲,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写第一稿。对我来说,动笔写作是整个出书过程耗时最短的阶段。但这意味着在此阶段,我的工作日长达22个小时;……还有就是整理文字,也就是进行修改和编辑的工作,那又要花费18个月的时间。由此可见,整个过程需要花费大概两年半时间。”
    斯蒂尔告诉我们:“……我对自己的写作一向都怀着深深的虔诚感。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感到自己是微不足道的。……而且我越感到自己微不足道,书就写得越好。”
    为史努比的这本书配文的另一位大作家,是西德尼·谢尔顿——我像读金庸作品一般读了他的全部作品。他这样概括他的畅销书的创作过程:“选择一个你真正喜欢的创意。完善这个创意,直到它精彩无比。用一两年的时间来编辑修改,直到每一个词都会发光。然后,咬住手指,屏住呼吸,为自己的书疯狂祈祷。”史努比正在写一部《世界史》,它这样开篇:“火山喷发,大海咆哮。”……“宇宙一片混沌。”……“然后就有了狗”。
    这本书的英文标题是“Snoopy's Guide to the Writing Life”,直译就是《史努比的写作生活指南》,中译本标题是《大作家史努比》,也可以吧。
    伯格森1888年为自己的名作《时间与自由意志》写的序言,第一句是这样的:“我们必得用文字表达自己,通常并用有关空间的字眼进行思想。”创作,其实是心灵体验,是过程,是伯格森所论的“多元时间”。但文字表达,为了符合逻辑,就把体验排列为空间结构,扼杀了创作。所以,真正的创作必须破坏逻辑,以意义冲击逻辑。
    没有下功夫推敲过第一句的作家,他们写的小说不值得读——仅凭着对第一句的判断,不值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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