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什么就去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去哪里就去;凡事心有所想,必定身体力行。”----大前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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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有人性的理工男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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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38] | 7539 views

- 评论 -
nirvana 说:
至于国家是否会立法,无从查知。但我们不可忽视的是,正常的婴儿被国家法律杀死的有多少?!国家高价养着公务员,来杀死那些没有准生证,却已经即将降生的婴儿。。。由此可见,从道德的角度上看,国家有很力量来立这个法。
但孩子先天畸形是否生下来,父母是最有权,也是唯一有权来作出决定的
at 2008-1-11 16:47:16
小罗 说:
我是一名高位截瘫的男人,我主张安乐死立法。没有质量的生活就好象从狗洞里爬出一样的活,我鄙视
苟且偷生,不能因为自己拖累所有的亲人,大家都会很累。毕竟我们大多数人的经济条件不太好,这可是生存的必备呀!只要是自己心甘情愿的。政府的人道又能解决什么呢?和谐社会吗?好象同甘苦,物质和精神的贫乏你们也许不能想象?!如果有来生,我想早点去做正常人

at 2007-12-25 12:26:21
小欣 说:
总知一句话没生过畸形的孩子他们是无法知道畸形孩子父母的心情
at 2007-9-4 17:21:57
说:
不是他的话偏激 你们在反对的人根本不了解情况 有了畸形的孩子家长有多痛苦 饱受白眼 被人议论 这还是其次 孩子有多痛苦你们能了解吗 别人有的他都不能拥有 残破的心 有多少人会好好待他 不要把人道主义挂在嘴上 你们根本不能了解万分之一
at 2007-5-26 0:41:30
吧啦 说:
我明天要做DUTY REPORT,我想把畸形儿是否应该出生作为TOPIC,找材料找到了这里,一句话支持楼主,尽管他有些话确实有些偏激
at 2007-5-16 20:06:49
林律师 说:
我想搜关于医院没有检查出应当可以通过其检查发现的先天畸形的有关资料,来到这里。楼主文章支持。
at 2007-2-10 18:56:21
法制的明天 说:
我们有权利来剥夺尚未出生的生命吗?
反堕胎的说:没有!!任何人都没有。
这是对孕育生命者权利的漠视。
我们的政府有权利强制人民剥夺有畸形孩子的生命吗?
优育者说:有!因为这是为人类,也为他们的父母负责。
但是,无论是反堕胎者还是主张优生优育者,我认为都是极端了。
堕胎是父母的权利,生下有畸形的孩子也是父母的权利!!
这在自然界的法则中是固有存在的,我们任何人都不应强行去改变他。
at 2006-9-24 14:18:43
桃花石上书生 说:
从进化角度说,一定的畸形,弱智,是必然出现的,是突变和进化的一部分。

一种弱和不适合环境的机制,在另外一种条件下可以是强的适应环境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如豌豆的不爆裂突变(自然环境下豆荚必须爆裂,不然无法把豌豆弹射到地上,不爆裂就在自然环境中死路一条,而不爆裂的基因是人类所需要的,豌豆这个物种能像现在这么兴旺还是靠当年一次畸形啊)……扯得比较远……

另外,白痴的孩子往往会有特殊的才能,比如白痴数学家、音乐家、画家。这证明我们还没足够了解大脑机制,进而判断一个生命有没有存在的权力。

再进一步,一个脚有畸形的孩子也许将来是伟大的学者。一个癫痫也许写出传世作品。

更何况生命存在的权力,好似和他是否有缺陷没有关系。自然界会自己来选择,我们算老几?

罗嗦一大堆也不知贴得上去不
at 2006-9-8 11:08:19
snew 说:
生命确实是上帝赐予的礼物,多一点尊重和敬畏吧。
at 2006-8-28 21:40:30
藏历爵士 说:
比程序员项目经理更可耻的,是没有信仰但在宗教上和政治上永远正确的人。
at 2006-8-16 11:50:32
eleeen427 说:
80%赞成对于如何看待所谓“高尚”,“道德“的现状的观点,我们的国家应该是大社会,小政府,在宣扬社会统一标准的同时,不要刻意把个人的想法都抹杀了。是的,没有质量的生活只是苟活,做为当事人自然有选择的权利,继续还是放弃,应该给予我们的人民多一些选择的权利,而不是动不动就“树典型,讲模范,学习这个,学习那个”,个体的普遍健康发展势必会将整个社会推向更完善、更人性的发展道路,而不是靠国家机器,靠什么人拍拍脑袋就能解决的。
at 2006-8-15 15:12:42
art_sun 说:
赵先生既然补充了,那就没什么根本的观点冲突了。
at 2006-8-14 19:25:08
red 说:
该死的东西不该活
at 2006-8-14 16:22:39
muyu 说:
反对堕胎,反对杀害生命。
at 2006-8-14 11:44:41
西堂行者 说:
老赵说过一句话,装逼比傻逼更逼,今天深有体会。
at 2006-8-14 9:21:54
ghllhg 说:
支持“如果孕期检查发现畸形,为什么不强制流掉?”
能避免为何不避免呢?
这里主要的预防的问题,事先检查总好过事后检讨。但是如果有些实在不能避免,而就发生了那为什么一定要通过‘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来处理,当事人及其家人不更有选择的权利么?人各有人的生活方式,强求只有恢复到强权的时代。多几条路,不是更好?
at 2006-8-13 21:51:36
shark 说:
思维的乐趣。。。。。

我不同意立法什么的,但我喜欢这种自由的讨论空间。。。
  
我会常来的。。。好地方。。。一群有趣的人。。。碰撞的火花。。。。亮。。。。!
at 2006-8-13 21:24:58
zhong335 说:
赵先生的补充说明很重要,不可能立法"强制"处理先天畸形婴儿的,我一开始就觉得这不是赵先生的本意.但是说错了话总要负点责任

理想状况下, 立法同意父母有权利处置"亲生的先天畸形"婴儿是合理的. 但是其可操作性是值得怀疑的. 什么程度的畸形才可以进入法律允许处理的范围? 怎么给出一个可操作而又不被滥用的标准? 比如婴儿先天盲了一只眼, 我想谁都会同意让他生存下来, 但父母很不喜欢, 不想让他活下来. 如何防止个别父母制造"先天畸形"来处理掉孩子?

wanglaotu虽然没有显示出作为知识分子的冷静, 但他提出的问题很好, 如果一个小孩后天畸形, 又当如何处理和界定. 比如先天无思维能力和出生一个月后由于发烧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思维能力, 在赵先生的定义中有区别吗?

我以前和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 理想状态下, 我支持父母有权处理"先天畸形"的小孩; 但作为法律, 太不容易做到有操作性和公正.

所以, 我不赞成制订这条法律.
at 2006-8-13 12:15:34
赵勖予 说:
一。“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的提法是错误的,请把它理解为我愤怒情绪之下的口不择言吧。冷静时候的我不会真的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呼吁人大立个法律来明目张胆地干涉老百姓的私生活,没有比这更容易引导我们走向被奴役的了。

二。其实我主要想讨论的问题是,安乐死和堕胎是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当然这种权利不能由政府来代为行使--我反对的是,以宗教,人道主义或者其它的什么理由,来限制人行使这种权利。象“这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没有尽职”之类的话,非常的政治正确,但不起什么实质作用。

三。确认哪些病是不可治愈的,和科学的发展有关,但和安乐死的权利没有关系,一个健康的没有疾病的人,也有放弃生命的权利(好的哲学和宗教,都应该承认这一点)。这和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选择靠乞讨为生一样,可以被鄙视,却不能被禁止。

四。把一个先天畸形的胎儿当成“上帝的礼物”,这是我即便被火烧,被油炸,被保守主义者们踩死,也不能同意的荒谬言论。霍金是成年之后很久才生病瘫痪的,所以他不是反对堕胎的合适论据。
at 2006-8-13 11:25:15
wanglaotu 说:
我一直在想.你如果有一个孩子.半年后才发现智力有些问题.
在人大立法前,你会自己杀死他吧!
___自以为有些知识的混蛋!!!
我倒强烈呼吁人大通过"无人性知识分子强制处理法"
at 2006-8-12 21:20:15
shark 说:
1人大的老爷们再如何昏庸,还是不会通过的。。。。
 2这个问题不在于有否共同的答案,能提出来讨论,这对孕前检查重要性是一个很好的宣传。。。。。

  3 我支持你提出的问题,答案不重要。。。。
  4这是“思维的乐趣”重要的转折点,少了一些自以为的流水账。。。。愿多见这样的辩论。。。
at 2006-8-12 20:07:55
iOrange 说:
如果有某‘立法委员’敢跳上台湾立法院的桌子叫嚣“强烈呼吁通过‘玻璃娃娃强制处理法’”,他会直接被人钉死在台上
at 2006-8-12 13:20:23
凌晨 说:
对自己赞成安乐死,但是对别人会不忍心裁决。
at 2006-8-12 13:20:19
iOrange 说:
今天是“强烈呼吁人大通过‘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明天就是“tnnd人大快给我通过‘残疾人强制处理法’!”吗?
at 2006-8-12 13:16:44
杨过 说:
to Bill:
赞成希望工程意味着你要资助所有失学儿童么?
赞成失业救助意味着你要养活所有下岗工人么?
赞成对无钱就医的人给予必要救治意味着你要替所有这些人付医疗费么?
at 2006-8-12 13:06:00
fangjun 说:
锫坚,同意你的观点

其实不只是生老病死,在很多很多问题上,我们都需要“态度放谦卑一点,多一点敬畏和平和”

to 赵

1
你有自由做自己的选择,每个父母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但是你没有资格把你的选择加在别人身上:‘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
2
你有没有去看看纳粹是怎么演变的,演变到最后,就是犹太人是劣等民族,要种族灭绝。
at 2006-8-12 11:41:24
Bill 说:
强烈支持赵勖予先生提出的观点。
那些职责别人伪善的家伙自己其实活的就够操蛋了,还有脸在这边装逼,无耻啊无耻!
“把全中国的畸形儿和痴呆儿都送到他家去养,看他还说不说这种不腰疼的话。”
at 2006-8-12 11:36:41
黄锫坚 说:
赵同学,你对自己的理性,对科学过于自信了。
在畸形和正常之间怎么划线,界限真那么清楚吗?谁来划?是你,还是所谓的科学家、专业人士?今天的科技对某些疾病无望,就说明明天也不可能攻克吗?
更关键的是,关于生命,关于生存的意义,科学是无济于事的。那属于宗教和哲学的领地,我相信,人们永远也不会给出惟一的正确答案。
在生老病死上,咱们的态度放谦卑一点,多一点敬畏和平和,好吗
at 2006-8-12 11:23:11
小困 说:
一些身体健全的人活得依然废物
判断一个人生活是否低质量,难道仅仅看他是不是畸形,有没有不必要的物质浪费,是不是需要依赖他人……?
人生而平等,说的是权利
权利,说的是有选择性
at 2006-8-12 9:29:50
杨过 说:
自由选择——关于‘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

今天在www.mindmeters.com上看到一篇文章:我是没有人性的理工男(http://www.mindmeters.com/showlog.asp?cat_id=27&log_id=3121) ,赵勖予说他把MSN的签名改成了“强烈呼吁人大通过‘先天畸形婴儿强制处理法’”,引起了一片争议。
一个智障或残障的婴儿是否应当出生首先不是个公共事件,不需要人大立法予以管制。在我国这种堕胎相当自由的国家,父母的选择权已经得到了充分甚至过度的保护——相对于婴儿的生命权来说。于是,如果父母选择生养这个婴儿,他们的选择理应得到尊重。我相信有人确实认为孩子是上帝的礼物,不论这个孩子是否健康。
穷全家族之力去维持一个不能自理的生命是否道德高尚,是否应当宣传当然见仁见智。也许宣传会让人增加负担,但法律也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可以从家人身边强制带走一个生命,即便是夏沃案,也是根据丈夫的申请,法院才裁决拔去喂食管。
赵勖予还说:“居然还有人反对任何形式的堕胎(有人是宗教原因,有人纯粹是在装逼),就欠把全中国的畸形儿和痴呆儿都送到他家去养,看他还说不说这种不腰疼的话。”我从来不觉得堕胎作为整体是个问题,但看到美国对这个问题争得如此激烈,我想必然还是有深层次的原因在里面的。而且自然有人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承担抚养这些孩子的义务,如象特蕾莎修女这样的人。
一个生命是否是废物,是否应当终结应当由他自己和/或家人决定,轮不到法律或者他人干涉。如果强制堕胎法能够通过,那也许世界上就没有霍金了。在霍金和其他不能有霍金那样思考能力的人之间划线,是一种实用主义。
《出海》我也看过,很感动。但从《出海》中我能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人有权选择生,也有权选择死。而强制堕胎法并不是赋予一种权利,而是确定一项义务,甚至是授予一种权力,一种剥夺生命的权力。
无疑,对于生命的尊重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以前溺婴可能不会受到太多的谴责,而以后,对于智障或残障婴儿的保护也会越来越充分。

如果批评伪善,不必采取要求人大来剥夺生命的方式。批评无需拿他人说事。
at 2006-8-12 8:57:14
绵羊 说:
你这说法确实没道理,关键是你这种观念可以推论出极大的不合理

身体的没有生存能力就可以消灭 -〉 可以推导出精神的没有生存能力也可以消灭

另外,在成年后意外失去健全肢体的,是有权选择存活还是必须处死?

那么,是不是需要集中营和精神医师来做全社会辨别呢?谁来负责这种辨别?这是怎样的恐怖社会?
at 2006-8-12 7:51:01
wu0213 说:
效率和公平,是个永远被争论的问题,所以只有一句话反驳:难道他们不想活下去吗?
at 2006-8-12 7:42:57
no114 说:
偏激也比冷漠强,愤怒强过冷眼,接着喷吧,总有听出味道的人。。。
at 2006-8-12 4:45:32
方振宁 说:
如果我不能用了,绝对不连累别人
我赞成安乐死
at 2006-8-12 0:02:23
jusoso 说:
不  赵大叔一点不偏激  也不残酷
是那些说你的人们装B才对
没有质量的生命活着才是种残忍!
那些孩子  长大了也是白痴  一辈子都不能正常生活   这绝对不能否认  因为没有奇迹这种事出现
科学就是事实
他们是先天性畸形  还不如帮他们个忙  趁早了结
soso比赵大叔小至少10岁   也这么看   所以绝对不是上了30岁就残酷了
at 2006-8-11 22:04:44
art_sun 说:
云南杀了一些狗,他们就唧唧歪歪个没完没了,好象特别有爱心,就是不提50000条狗里面怎么只有4000条打了防疫针的事儿。
------------------------------------------------
这个也有问题,50000条只有4000条打了针还是个管理问题,管理的好,就不用动则满城杀狗的刺激人神经。不批评,难道还赞扬不成?
at 2006-8-11 21:36:25
art_sun 说:
至于“八十老人照顾先天瘫痪儿子五十年”这类新闻,我听了之后唯一的感受就是愤怒。为什么要宣扬这种毁掉整个人生却没有任何意义的无效劳动?难道穷全家族之力去维持一个不能自理的生命,就是道德高尚的选择吗?
------------------------------
愤怒是对的,不过在这个案例里,令人愤怒的好像应该是社会推卸了自己的责任吧?比较好的社会难道不应该尽可能尊重父母的意见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么?再说了,能否在妊娠期确定胎儿没有完全没有自理能力恐怕还有技术难度吧?如果是无脑儿,不用强制,父母也会流掉,如果是双腿残疾呢?
at 2006-8-11 21:25:06
小皮 说:
"一有什么工程要修建,他们就跳出来抗议说破坏了这个破坏了那个……", 这点你确实是偏激了。
at 2006-8-11 20: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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