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什么就去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去哪里就去;凡事心有所想,必定身体力行。”----大前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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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2) 

4月28日,我列了5个例子说,广电总局是大概是当今中国最保守的部门。

今天又有新例子补充。《广电总局再出手围剿网上违规视频》报道提到广电总局正酝酿出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而根据之前的所谓“39条”已经有如下限制:

国内众多的视频网站也将遭遇颇为严厉的“监管风暴”。“39号令”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这也意味着,任何在互联网传播的视频节目,不仅是电视节目,还包括视频短片,都必须接受广电总局的监管。

1,视频均属监管范围

广电总局目前正在制订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该条例有望在八、九月份正式出台。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进行“围剿”,以促使这一新兴产业尽快纳入广电的管理体系

早在2004年7月,广电总局就颁发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9号令”),对包括互联网、手机、电视等不同终端在内的视频内容给予了诸多规定。

“39号令”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根据这一条款,广电总局陆续颁发了数十张针对互联网视频的《许可证》,其中大多为广电体系下的单位获得,互联网企业得到的数量并不多。同时,广电总局针对IPTV、手机电视等类别的牌照更是尽落广电企业手中,而信产部以及国内众多互联网企业几乎空手而返。

“39号令”还明文规定: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利用一切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均属广电总局监管范围之列。这也意味着,任何在互联网传播的视频节目,不仅是电视节目,还包括视频短片,都必须接受广电总局的监管。

不久前,胡戈在互联网上发布的DV短片《鸟笼山剿匪记》就曾引起广电总局的高度重视。据有关人士透露,根据“39号令”的第17条规定,这类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同样需要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

“即将颁布的新条例,将会进一步加强对这类网络短片的监管。”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说。

而据广电总局社管司副司长罗建辉之前表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违规视频的监管和打击,广电总局已经建立比较先进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还在按规划建立北京、上海、广东三个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分中心,并和各个省市的技术监管系统联合,以形成及时有效监管的体系。

2,对上市网站格外“开恩”,中小网站难逃“新政” ——注:这都是tmd什么监管逻辑?

“这一条例铁定出台。”上诉人士透露说,从目前的迹象看,这一条例有可能就是传闻中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

去年5月,有关人士则透露说,广电总局正在草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去年8月,该草案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处于逐渐完善之中。

据悉,“新条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广电总局将适当放宽网络视频提供商的准入机制和资质认证。凡是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等上市互联网公司,均被视为拥有开展视频服务的资格。那些未上市公司则视情况而定。

而对于国内数以万计的中小视频网站而言,这显然是个不妙的消息。“尽管准入门槛已经适当放开,但中小网站享受不到任何好处。门槛的建立,意味着竞争优势在向大型网站倾斜。”计世资讯某分析师向《财经时报》分析说。

其次,在获得了大网站的支持后,广电总局还将针对整个行业的违规行为展开严厉打击。通过这种方式,广电总局逐渐将互联网视频市场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

“这场严打风暴,将对国内视频网站起到非常重大的影响,未来前景不容乐观。”该分析师透露说。

而据一位从事手机电视的人士称,随着三网合一趋势的加快,广电与电信两大部门的竞争关系正变得微妙。 “但无论是谁牵头监管,都能起到促使视频行业更趋规范的作用。打擦边球和违规的视频内容将逐渐从互联网消失。”他向《财经时报》判断说。

不过,中国的法律法规向来有个好处,你可以制定,我可以不遵守。至少对于个人来说是这样,小公司也可以这么玩,所以大家继续玩。

又,哪个高人演绎一个中国广电总局版的歌曲《FXXK you very much, FCC》。FCC歌曲的歌词MP3音频. Wiki介绍

Comments [20] | 9079 views

- 评论 -
TIMMON 说:
极度反对~~~~~~~~~境外动画..尤其是日本动画的制作人当中有相当一大部分是来自于中国的..也就是说中国有大量的动画制作人员外流......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状况呢????我想广点总局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一问题........照这么说...来自于境外有相当一部分的动画都是由我们中国人来制造的....那又为何只能播国产的而不能播境外的呢?????难道真的是因为官方所说的那样是境外动画题材不良所以要禁播吗????还是因为看到国产动画与境外动画的竞争中处于不利之势...才要下此命令呢???这样做是不是跟区域保护产业发展而妨碍了商业市场的自由竞争原则呢?????????与其说这是一种政府运用政治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行为.....还不如说这是一重出于保护国产动画免受冲击的一种行为......若真的是这样....那还为何不用尽一切办法减少动画制作人员的外流以生产制作能够与国外动画一争高低的国产动画呢????这当中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还请广电当局甚图之~~~~~~~~过度激动而有冒犯之言...多请原谅与包涵~~~~
at 2008-2-25 20:22:05
fangjun 说:

广电总局严查非法网络电视台 维持互联网秩序
2006-12-28 03:54:48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   这些非法“网络电视台”中甚至伪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以此四处招商引资。 

近段时间,一些互联网经营企业自称为“网络电视台”,擅自进行视听节目传播活动,有的甚至伪造国家有关部门批文四处招商引资。为遏制这一非法行为,广电总局27日下发《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

据介绍,最近仅在北京市就发现有所谓“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 (www.ccnettv.com)、“中国国际传媒网络电视台”(www.cimn.tv)、“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 (www.ccentv.com/www.ccentv.tv)、“中国网络电视台”(www.cntv.net.cn)、“中央网络电视台”(1)(www.vctv.cn)、“中央网络电视台”(2)(www.tvch.tv)、“中亚网络电视台”(www.zytv.tv)等多个“网络电视台”。

通报指出,这些非法“网络电视台”中,有的擅自在互联网上从事包括频道播出、自办新闻节目等在内的视听节目传播活动;有的公然在各地设立分台和记者站;有的公开参加各种媒体活动,以电视台的名义在刊物上发布消息;还有的甚至伪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以此四处招商引资。

通报说,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应按规定,“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应“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注销该网站的经营许可,断开其互联网络接入服务,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通报强调,广电系统内各机构不得与非法“网络电视台”进行业务合作,不得邀请它们参加各项活动,包括研讨会、论坛、展览、庆典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刊物不得对非法网络电视台的业务活动进行报道以及为其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周婷玉)
at 2006-12-28 9:22:49
zhengdao 说:
为什么个体户不允许使用小型卫星接收机.用户使用一般的天线一年有时换两次,还收不几个台,信号还差,有线电视费太高,有的地方还没有有线,是否用户都安装了接受机,广电总局就减少了收入,还是否广电总局垄断市场
at 2006-11-5 17:51:10
翠翠 说:
不过,近年来广电局审批的古装剧也太差劲了,没一点意思,惟恐摇到它~~~!
at 2006-10-18 12:09:54
翠翠 说:
纯粹无赖,无法无天,一个人到深山老林里生活去吧!
at 2006-10-18 12:02:09
xndtj 说:
治治个人地面卫星接收站设备.近两年来,个人拥有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俗称"大锅"的用户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增加,其原因不知为何一是市场上放开了对"大锅"销售限制.销售"大锅"的商店比比皆是.二是无人管理."大锅"大有泛滥之势.国务院129号令是否己失效?!谁来管管
at 2006-10-17 19:22:52
fangjun 说:
 广电总局正酝酿政策 限制电视剧涉及“婚外恋”
    时间:2006年10月01日13:41  

近期电视剧频繁涉及“婚外恋”、“第三者”题材重复 剧情夸张 角色太“多情”引起争议 家事闹荧屏温馨难见只“滥情”

广电总局已开始酝酿限制政策
at 2006-10-1 14:11:03
fangjun 说:
广电亮红牌网通IPTV流产 "宽频空间"被广电叫停
2006-09-20 09:39:18 来源: 华夏时报 

从9月初以来,有关电信、广电博弈IPTV、数字电视发展的消息就不绝于耳,昨天更有消息称,北京网通推出的IPTV试点业务“宽频空间”已经被广电部门叫停。
at 2006-9-20 19:56:05
广电总局局长他爹 说:
宪法第39条明文对广电总局做了定义:所谓广电总局,就是指思想保守的文盲聚集的地方
宪法第40条明文规定:除大风车和京剧节目外,一切音像制品都不归广电总局管
at 2006-8-31 14:40:30
fangjun 说:
妙语

当初在5G讨论盛大盒子,大家戏言,盛大应该随盒子附送液晶屏,不要把盒子直接接入电视,因为电视屏幕是广电总局的地盘,肯定会被禁掉。液晶屏是作为电脑的配件,应该不在广电总局的势力范围之内。除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名叫“国家跟电有关总局”。(keso)
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6/08/17/1003875.aspx

at 2006-8-17 18:28:47
fangjun 说:
广电总急

王小峰的blog写得真好。

http://www.wangxiaofeng.net/?p=319

带三个表 @ 2006年08月15日16:28
 

咱们国家有个机构,一会儿叫广电局,一会儿叫广电部,不管怎么改名字,宗旨是不变的。

现在又轮到叫广电总急了,为什么总急呢?比如他今天一急就不许拍涉案片,明天一急就不许拍古装片,后天一急就不许放外国卡通片,其实真麻烦,还不如直接就颁布一条规定,只许拍什么类型的片子,其他片子一律不许拍。可转念一想,不行,要这样了他们以后就没有急的理由了。

最近,又要出来一个新规定,禁止网络传播没有许可证的视频内容,真是“急时雨”。按照中国的机构设置和管理范围,广电总急应该管理的是广播、电影、电视这块,互联网应该归信息产业部管理。但是这个互联网吧,有一个毛病,就是你说不清他到底属于哪一类,它等于把现实中的东西在网上又表现了一遍。照理说什么部门都该管,如果从管理角度来说,它还属于职权范围,大家商量好了就可以了,既不要重复管理,也不要出现三不管。但是互联网没那么简单,似乎谁都对它有管理权,它又是一块肥肉,谁不想把这块肉含在嘴里呢。

比如,信产部和广电总急在某些方面就一直在争夺所有权,最典型的就是网络电视。这次,广电总急在对待网络视频问题上,主动出击,要抢得先手。我这只是推测,其实网络上几个恶搞的视频,并不能真正带来什么副作用,治理无证视频,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中国有一个特色,就是政策法律不分,有时候还觉得这很科学,在计划经济时代,政策确实起到辅助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时代,政策有时候就显得很可笑。今天一个禁令,明天一个禁令。而且这种政策往往随意性很强,缺乏科学合理的论证。说到底,很多政策都是方便管理部门“为我所用”,你想想,如果 windows推出新的操作系统,然后再打上几千个补丁,这还叫系统吗。
at 2006-8-16 19:43:27
art_sun 说:
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利用一切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均属广电总局监管范围之列。
----------------------------------------------------

这让我想到了胖子格林,就是一听到人讲文化就要拔枪那位,丫做空军司令的时候说:"一切会飞的东西都该我来管"。哈,知道聪明的德国人为什么整不出航空母舰了吧?
at 2006-8-14 19:13:47
凯鹏 说:
广电总局要求每日17时至20时禁播境外动画片

从9月1日起,每天在17时至20时的黄金时间,孩子们在所有的动画频道、少儿频道、青少年频道、儿童频道看到的将全部是国产动画片。如果要看进口动画片,则在20时以后。

  据《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时—20时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 
 
 
   
 
 
 
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合拍动画片在这一时段播出,需报广电总局批准。

  各动画频道在这个时间,必须播出国产动画片或国产动画栏目,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频道必须播出国产动画片或自制的少儿节目,不得播出境内外影视剧。目前,该规定已经下发到各级电视台,但并未在广电总局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at 2006-8-14 1:10:26
fangjun 说:
补充:忘记了,电影也是广电总局管的,广电总局电影局
at 2006-8-13 17:33:50
黄一琨 说:
广电总局还在战斗。从9月1日开始,晚上5点到8点禁止播放境外动画片。脑子里水多了真的可以养鱼。
at 2006-8-13 13:10:02
fangjun 说:
江南春估计也要难受了

现在是各地广电集团要抢生意,说不定哪一天楼宇电视也要广电局审批

“据悉,北京北广传媒城市电视有限公司是北广传媒全资控股子公司,为目前北京地区唯一一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和广电部门正式审批的楼宇电视媒体。”

http://tech.163.com/06/0812/05/2OA680MQ000915BD.html
at 2006-8-13 5:53:31
fangjun 说:
一些新浪的用户评论

国家广电总局应该撤销了,该机构在三网例联合和广播电视的普及等方面总是在起反作用,垄断有线电视行业,增 加用户负担,利用国家对广播电视内容的管理,阻碍卫星电视的普及。总之国家应该考虑撤销该机构,成立相应 的 企业,使这一行业的发展更加符合市场规律。

应该取缔的是广电总局,因为广电总局已经成为阻碍国家大众影视文化发展的最大障碍

撤销广电总局,那帮垃圾该做的不做,不该做的全做了。20多年了,广电发展如何,通信发展如何,IT发展如 何,互联网发展如何,大家有目共睹。阻碍历史发展的垃圾应该要清理出局。

国家广电总局及各地广电局真的该撤消了.
现在搞所谓的数字电视更不得人心,他们的目的就是千方百 计搜刮百姓钱财.
现在必须机顶盒才能看,使大家又回到全家人争看一台电视的年代.
多出 的电视没用处(除非每台机器再买一个700~800元的机顶盒,再到广电公司购买电视机的收视年费几百元/ 每台).
国人遭殃,电视机生产厂家更倒霉,生产的电视机更家过剩,因为每个家庭现只能用一台电视 机,买多了也没用处.

药品广告至今未停(中央台,省台,市台,县台。)广电总局是放空炮?是无能?
是电视禁播违规广告的规定,没有一个电视台买帐吧?,又对互联网下令。一个电视都管不好,不要称广电局了。

http://comment4.news.sina.com.cn/comment/skin/
default.html?channel=kj&newsid=2-1-1083092
at 2006-8-13 5:48:37
fangjun 说:
桑松,
广电总局的这个条例是要国务院签发的,从法律程序上应该没有问题。

原报道中有一句:这类法规级别较高,有可能正处于国务院审批过程中。

中国这样的法律法规,向来由相关部门提出,或交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这样的法规人大、国务院通常不会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制定的。
at 2006-8-12 23:10:39
桑松 说:
这种规定根本就违反了《行政许可法》; 一般只有人大才能制订许可,国务院也可以。广电总局根本没权力设定许可!  
    所以,这种法律根本是违法的! 并且,恶法非法,更具爱不会有人遵守。
at 2006-8-12 19:20:17
aima 说:
凡是叫“XX总局”的,都TMd是垃圾,中国体育都成什么鸟样子了,煤矿天天死人也没见安全监督总局作什么事情,广电总局就是一帮没文化的。
at 2006-8-12 1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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