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看什么就去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去哪里就去;凡事心有所想,必定身体力行。”----大前研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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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在暴力程度上越来越接近他们的外国同行。继去年打砸猫肉餐馆之后,在上个星期他们又冲击农贸市场,袭击警察,“解救”出了四百只猫。如果那些猫的原主商贩有合法的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非法私刑(谁给他们的执法权?)。无论如何,都没有他们自己标榜的那么高尚。
某些动物保护主义者,不喜欢讲道理,只喜欢抢占道德制高点。好象什么事情只要是在“有爱心”的牌匾下做的,就永远正确。骚扰邻居无所谓,散播病菌无所谓,让自己的同事冒生命危险也无所谓,破坏法律也无所谓,只要表达了他们所谓的“爱心”,那就谁也不能批评半个字。
但实际上,那些在他们的“爱心”照耀下的小动物的处境,未必超过其原来的生活。比如那那位著名的芦姓老太太,以收留的猫数量多而著称。她家里的那些猫,因为场地的限制,或者关在狭窄的笼子里,或者与满地的蟑螂跳蚤为伴,谁能确信这些猫不会怀念流浪街头之时,虽然饥饿,却拥有起码自由的生活?一个人要么有自由地活着,要么有尊严地死去,动物也是一样。象这样被豢养着苟延残喘,成为别人展览爱心的标本,实在是生不如死。
真正爱护动物的人,遇到流浪的猫狗,会出资帮它们做绝育手术,而不是把它们带回家去,给邻居造成骚扰侵害;对于一些重症难愈痛苦不堪的小动物,会请动物医生来实施安乐死,而不是强行维持它们低质量的存活来获取自己的心里满足感;看到有人贩猫贩狗,会根据自己的财力买下来放生而不是暴力抢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却硬要说自己保护动物爱护动物,那就不是善,而是最大的伪善。
如果这一次猫贩的合法财产得不到保护,冲击商铺袭击警察的人得不到严惩,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冲进屠宰场,解救那些大肥猪的(难道爱猫爱狗的是爱心,爱猪的就不是?)。作为一个汉民,我对这种没有猪肉可吃的前景十分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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