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什么就去看,想做什么就去做,想去哪里就去;凡事心有所想,必定身体力行。”----大前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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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去屠宰场解救大肥猪呢? 

  中国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在暴力程度上越来越接近他们的外国同行。继去年打砸猫肉餐馆之后,在上个星期他们又冲击农贸市场,袭击警察,“解救”出了四百只猫。如果那些猫的原主商贩有合法的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非法私刑(谁给他们的执法权?)。无论如何,都没有他们自己标榜的那么高尚。
  
  某些动物保护主义者,不喜欢讲道理,只喜欢抢占道德制高点。好象什么事情只要是在“有爱心”的牌匾下做的,就永远正确。骚扰邻居无所谓,散播病菌无所谓,让自己的同事冒生命危险也无所谓,破坏法律也无所谓,只要表达了他们所谓的“爱心”,那就谁也不能批评半个字。
  
  但实际上,那些在他们的“爱心”照耀下的小动物的处境,未必超过其原来的生活。比如那那位著名的芦姓老太太,以收留的猫数量多而著称。她家里的那些猫,因为场地的限制,或者关在狭窄的笼子里,或者与满地的蟑螂跳蚤为伴,谁能确信这些猫不会怀念流浪街头之时,虽然饥饿,却拥有起码自由的生活?一个人要么有自由地活着,要么有尊严地死去,动物也是一样。象这样被豢养着苟延残喘,成为别人展览爱心的标本,实在是生不如死。
  
  真正爱护动物的人,遇到流浪的猫狗,会出资帮它们做绝育手术,而不是把它们带回家去,给邻居造成骚扰侵害;对于一些重症难愈痛苦不堪的小动物,会请动物医生来实施安乐死,而不是强行维持它们低质量的存活来获取自己的心里满足感;看到有人贩猫贩狗,会根据自己的财力买下来放生而不是暴力抢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却硬要说自己保护动物爱护动物,那就不是善,而是最大的伪善。
  
  如果这一次猫贩的合法财产得不到保护,冲击商铺袭击警察的人得不到严惩,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有人冲进屠宰场,解救那些大肥猪的(难道爱猫爱狗的是爱心,爱猪的就不是?)。作为一个汉民,我对这种没有猪肉可吃的前景十分忧虑。
Comments [32] | 8936 views

- 评论 -
miyakoj 说:
那些猫是怎么来的?什么叫私有权?谁给他们的私有权?面对“强盗”也要有对付“强盗”的办法。不需要君子,..
at 2009-5-12 0:57:54
miyakoj 说:
首先,我感到非常的气氛! 你他妈的,懂法吗,不懂法,还在这里找骂啊?
你知不知道,任何动物都是小小的生命,人是高级动物,是有思想,有意识的,和其他食肉的动物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觉得可以混为一谈,那么您就是没进化好?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你知不知道 ,当屠宰场里的动物没屠宰的恐慌,无助,挣扎是什么样的感觉吗,你这样的下辈子给你投胎十次猪也不为过,毫无一点怜悯之心。吃荤,也不有利于健康,您就多吃点肉吧,会遭报应的。
at 2009-5-12 0:52:18
孙悟天 说:
还有三名字:贝吉塔、界王神、布欧。
at 2008-8-1 21:29:15
孙悟天 说:
我有三个名字:孙悟空、孙悟饭、孙悟天
at 2008-8-1 21:23:15
孙悟天 说:
人类为什么要吃猪呢?
at 2008-8-1 21:18:05
水库 说:
我就是一个典型的喜欢“狗狗”的人啊,因为“狗狗”最通人性了,你疼它,它真的感觉得到的;
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阿,人类有时候太霸道了;
at 2008-6-28 22:57:52
青弓 说:
很好。。。。
支持。。。。

那些留言们。。。我想你应该懒得去反驳吧。。。
at 2007-8-22 10:41:02
daxia 说:
想抓一只猫猫或狗狗.算了没时间了.得赶回精神病院
at 2007-5-2 17:44:16
philsc 说:
简直就是放屁,如果可以救猪我也想救。
你看人家香港吃猫肉都要判监禁的,吃猫肉本身就是不卫生的。
at 2007-4-13 16:57:18
philsc 说:
昨天我带我的猫猫坐公共汽车,居然给那个土到掉渣的司机赶下车了。
我想到两点1:司机的素质真低
2:如果在国外,肯定有一堆人帮我把那司机和他的破车拆了
at 2007-4-13 16:51:45
art_sun 说:
转第三段:

.....如果人类自认对一切非人生物具有绝对权力,那么如果有比人类更强大的外星生物也照此逻辑行事,要对人类生杀予夺,作为人类,你该怎么办?难道你能说:(怨就怨)谁叫你不幸生在地球?
at 2007-3-4 21:20:25
123456 说:
你把家禽和动物混淆,真是弱智~
那中国还保护什么大熊猫啊~
at 2007-3-4 16:01:24
曾经何时 说:
TO:jimisnoop
如果作者如同你所说在歧视保护动物本身的话
我倒觉得你在歧视人
比他更恶劣
at 2007-2-28 11:18:33
同心之言 说:
我记得特雷莎,托马斯的妻子,因为它的狗死了,很伤心,但是被同村的人不屑。后面有一些话,我很认同。可惜我不记得了,不然我能写出来的话该多好啊,那就是我的心声哪。
at 2007-2-26 16:43:33
art_sun 说:
再一段:

当代的西方对动物权利与福利的争论既是哲学意义的,也是现实的。从现实角度看,这些争论主要可分为,一是人对动物的态度现状如何以及应该如何;二是动物的道德位置,动物的独立性和个性,行为与社会结构,动物的感觉与思维方式;三是动物的福利,保护动物的具体方式;四是动物与科学研究的关系。西方的文化在变化,对动物权利的思想也愈来愈接受,而且对探讨有关的问题也愈来愈严肃。现在不会有人对动物权利这个问题引起公众注意而大惊小怪。动物权利,不仅是人如何对待动物问题,而是人如何对待自己和自然的关系,人如何理解自己在自然,环境中所位置的问题。西方公众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是展开双臂的。在很多大学里都有动物权利哲学课。虽然对具体采取的对动物保护或处理的措施不同,新的文化和概念已经生根。关于争论中的具体的观点,有待于更深入的介绍和研究。
at 2007-2-22 23:26:18
art_sun 说:
转一段:

从态度上看,几乎所有的人,不管你是否赞同动物权利或福利,不管你是否关心这类问题,如果被问到,人是否可以随便想虐待动物就虐待动物,想杀动物就杀动物。恐怕人类的绝大多数都会说,这样恐怕不应该。 就像虐待孩子一样,对一个无法为自己辩护的存在,人类不应该虐待或折磨他们。因此,法律应该保护和防止残酷对待动物。这个被广泛接受的思想是西方国家的很多立法的思想根源。很多西方国家都有具体的法律,不仅禁止随便殴打,伤害动物,而且对看管动物的人有具体的责任要求。如果看管动物的人玩忽职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 纽约州的法律就明文规定,任何要养动物的人,必须为动物提供住所、足够的空气、水和食物。任何把动物用汽车或火车从一个地方搬到另外一个地方的人,必须每五个小时让动物出来休息,吃饭,喝水。任何随便抛弃动物的人,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制裁。天气变化,如果不为提供必需的保护措施,是犯罪。如果动物身体不好,迫使其工作是犯罪。
at 2007-2-22 23:23:21
房煜 说:
你知道商贩手里的猫是怎么来的吗?好象没有一种工商执照是允许经营贩卖猫狗的,私人财产权里什么时候包括非法财产了?何况猫狗是饲养者的私人财产吗?我知道更多的人是把猫狗当成不会说话的朋友,你的朋友能是私人财产吗?
如果非要类比,也许商贩和猫狗的关系更像大人和小孩的监护权,但任何权利都以不得滥用为前提,如果大人虐待小孩,居委会是可以介入的吧?

猫狗和大肥猪本来就不一样,别混为一谈.
at 2007-2-22 21:47:06
张薇薇 说:
据我所知,没有贩卖猫的生意是合法的,猫并不是一种可以用来贩卖的物种,什么是猫贩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权利又是谁赋予的?难道猫贩收了猫就可以它们任意处置吗?人并没有吃猫的必需和必要。用猪和猫做比较本来就是愚蠢地。

芦荻老师对猫的救助,是不希望这些猫成为人的盘中餐,即便猫们的生活环境不良,总比被贪吃的人放入口中要强。

而且你说的,‘看到有人贩猫贩狗,会根据自己的财力买下来放生而不是暴力抢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却硬要说自己保护动物爱护动物,那就不是善,而是最大的伪善。’请问这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请好好想想

at 2007-2-22 13:29:22
ppnn99 说:
人很容易以为自己所知的就是世界的全部,经常按自己的理解去诠释什么是真理。对于爱心的付出本身是没什么可以批评的,为什么要因为婆婆经济的拮据去评判她的真诚?她不过是尽力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不想多说,对于满心忧虑没有猪肉吃的LZ,让她去考虑流浪小动物的权利似乎有点过分。
at 2007-2-19 14:03:02
elbow 说:
话说的再多没用,能做出来才行,人和动物一样什么都不能避到份上,要不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这何必呢?
at 2007-2-16 16:13:13
ypzhen 说:
没有大肥猪吃?天~几乎笑喷!
at 2007-2-16 13:35:30
vc 说:
都 t m d  是虚伪的!!!!!!!!1
at 2007-2-16 13:32:04
一只小猪 说:
^_^不要吃我啊!好痛的!
at 2007-2-16 12:10:32
一只小猪 说:
哈哈!不要吃我啊!好痛的!
at 2007-2-16 12:06:58
jimisnoop 说:
to 覃里雯:
不是。我说的不清楚么?别瞎猜~
at 2007-2-15 20:55:26
art_sun 说:
动物福利,你赞成还是反对?http://arts.tom.com/1004/2004/4/28-63573.html
at 2007-2-15 20:37:59
覃里雯 说:
"要是世界上没有人,这个世界可能会和谐很多。" Jimisnoop,我觉得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这样的人,这个世界可能会和谐很多。”对吧?
at 2007-2-15 18:16:54
jimisnoop 说:
"如果那些猫的原主商贩有合法的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这些人的行为就是非法私刑(谁给他们的执法权?)。无论如何,都没有他们自己标榜的那么高尚。"

你所说的法律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其制度与动物保护有很多矛盾,艾未未最近在其博客上也说了,"体制就是障碍",出错的并不是这些动物保护者,而是不合理的法律制度,动物保护者不也是不得以而为之么。

"某些动物保护主义者,不喜欢讲道理,只喜欢抢占道德制高点。好象什么事情只要是在“有爱心”的牌匾下做的,就永远正确。骚扰邻居无所谓,散播病菌无所谓,让自己的同事冒生命危险也无所谓,破坏法律也无所谓,只要表达了他们所谓的“爱心”,那就谁也不能批评半个字。"

那些用保护动物标榜自己有爱心的无耻之徒的确需要谴责。至于骚扰邻居,散播病菌,让自己的同事冒生命危险之类的话,我不同意这样充满着歧视的话语。你别以为人类比猫高等到哪里去,猫撒完尿都知道用土埋了,人上个厕所有几个知道冲水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人比动物讨厌多了。那么多城里人歧视乡下人,还有那么多人支持暂住证政策,生命的平等何在,人类本身都对彼此的生命充满歧视,对猫狗的歧视那也当然不足为奇。

人保护动物是出于天生的怜悯之情和善良之心,不管被保护的动物其生命的结果如何,人其本身的意图是美好的。那些虚伪的动物保护者的确需要唾骂,但是先生您借着煽他们耳光的机会对其他动物保护者(如那位老太太)和动物保护本身添油加醋式的进行讽刺,不免让人寒心。我觉得人类作为一种杂食性的动物特别的一点就是人类能自主创造自己的食物,比如让猪交配让牛交配,进行圈养,最后食用,您所说的屠宰场的大肥猪就是这样的。要是世界上没有人,这个世界可能会和谐很多。
at 2007-2-15 17:41:29
realaxt 说:
分析的很好 
很有收获
at 2007-2-15 17:06:37
kaylie 说:
晕~~~~真正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不做多余的事儿,以满足自己的主观愿望......包括绝育,你咋知道猫咪想乞丐一样活着不幸福呢?
都是没事儿闲的。。。
at 2007-2-15 14:40:16
raymonda 说:
哈  这篇很可爱  ^_^
at 2007-2-15 14:00:29
bigjoe 说:
不同意倒数第二段
人类如何知道他们希望安乐死 不愿意低质量的多活一段时间呢?没有人有剥夺生命的权力。
别的都同意,某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在道德大旗下干扰了别人的生活,是不应该的。
at 2007-2-15 1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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